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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曾浩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423执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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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0423执2212号
  • 案件名称

    李信、曾浩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甘肃省景泰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李信;曾浩
  • 案件缘由

    运输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423执2212号李信、曾浩:申请执行人李信与被执行人曾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曾浩打入本院执行专户7509.5元(包括欠款6604.5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30元、案件受理费25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支付给李信7459.5元(包括欠款6604.5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30元、案件受理费25元)。曾浩已履行清给付欠款的义务。本院收取曾浩执行费5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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