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随心、刘彦龙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502执保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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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保88号案件名称
马随心、刘彦龙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马随心;刘彦龙;吕秀英;石建增;石引钱;赵霞娃;刘建会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502执保88号马随心、刘彦龙、刘建会、吕秀英、石建增、石引钱、赵霞娃:马随心与刘彦龙、刘建会、吕秀英、石建增、石引钱、赵霞娃财产保全一案,在执行期间,依据本院(2021)甘0502民初2137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内容,本院依法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共计1130561.54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部分保全完毕。审判员 张涛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王度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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