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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李祥芬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11执3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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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11执3248号
  • 案件名称

    孙志刚、李祥芬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孙志刚;李祥芬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11执3248号孙志刚:本院立案受理的孙志刚与李祥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208383.00元,被执行人李祥芬已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故此案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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