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岩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21执52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321执527号案件名称
陈海岩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陈海岩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21执527号杨军、杜春梅、陈海岩:杨军与杜春梅、陈海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杨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321民初2027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赵艳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继锋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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