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成辉、乔振隆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6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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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保665号案件名称
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成辉、乔振隆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保665号关于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李成辉、乔振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乔振隆、李成辉名下银行卡、住房公积金的保全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一、对被申请人李成辉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60×××36账户;中国银行的100962838813CNY0账户;中国工商的6222300228864636、04×××94账户;中国农业银行的62×××73账户;承德银行的14×××34、62×××03账户;河北银行的6235821199000320146-0001账户解除保全完毕。二、对被申请人乔振隆在中国银行的101682838788CNY0账户;中国工商银行的62×××63、62×××62、04×××94、04×××21、53×××27账户解除保全完毕。三、对被申请人李成辉的住房公积金解除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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