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102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1026号案件名称
新乐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新乐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1026号关于新乐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丙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8月02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13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永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相丽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