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文、田庆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122执1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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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122执1341号案件名称
周正文、田庆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来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周正文;田庆久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122执1341号周正文、田庆久:申请人周正文与被执行人田庆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周正文于2021年8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田庆久支付259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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