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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424执9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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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424执998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海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李善赵;张群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424执998号李善赵张群:李善赵申请执行张群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22200元。案经执行,本院在扣划张群银行存款4433元(含执行费233元)并发放给李善赵4200元后,张群自动履行18000元,因李善赵自愿放弃逾期利息,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特此通知。 二○二一 年 九 月 二十二 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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