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松林、石门县鼎琛门窗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6执1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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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26执1411号案件名称
鄢松林、石门县鼎琛门窗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石门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鄢松林;石门县鼎琛门窗经营部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6执1411号石门县鼎琛门窗经营部、鄢松林: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石门县鼎琛门窗经营部与被执行人鄢松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鄢松林已按(2021)湘0726民初357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自觉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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