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蒋某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82执恢4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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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82执恢400号案件名称
北京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蒋某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北京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蒋某;蒋某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82执恢400号申请执行人:北京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蒋某、蒋某某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北京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蒋某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蒋姣丽、蒋某主动履行义务,现该案已全部执行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执 行 员 尹 斌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法官助理 邝振艺书 记 员 徐利波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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