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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希谋、韦维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206执1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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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0206执1961号
  • 案件名称

    韦希谋、韦维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柳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韦希谋;韦维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206执1961号韦希谋、韦维:本院执行的韦希谋申请执行韦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桂0206民初380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韦维偿还申请人保证金、案件受理费10025元及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扣划被执行人韦维银行存款10075元,扣除本案执行费50元后,支付给申请执行人1002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并认可该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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