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园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胡朝霞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111执36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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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111执3680号案件名称
合肥园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胡朝霞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合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合肥园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胡朝霞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111执3680号胡朝霞、合肥园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本院执行的胡朝霞与合肥园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该案已按包仲裁字(2020)596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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