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付萍、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7执恢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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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7执恢145号案件名称
张付萍、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绥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张付萍;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案件缘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7执恢145号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姚伯荣、张付萍:本院立案执行的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姚伯荣、张付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2020年9月30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与姚伯荣、张付萍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8月底,被执行人姚伯荣、张付萍已经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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