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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国力、焦二岗等修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2021)冀0125民初2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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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125民初2639号
  • 案件名称

    焦国力、焦二岗等修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行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行唐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焦国力;焦二岗;尹芹丽
  • 案件缘由

    修理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1/NUMS1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举 证 通 知 书(2021)冀0125民初2639号焦国力:焦国力与焦二岗、尹芹丽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你方应当在受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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