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保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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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5执保771号案件名称
保全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保全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5执保77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与被保全人张玉凤、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保全了被保全人名下相应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保全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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