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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2执2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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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482执2329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平湖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平湖市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俞振华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2执2329号平湖市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俞振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湖市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与被执行人俞振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279.4元,执行费为5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俞振华自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至此,本院(2021)浙0482执2329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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