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帅、长春市开团主题餐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14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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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1455号案件名称
刘帅、长春市开团主题餐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刘帅;长春市开团主题餐厅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1455号刘帅、长春市开团主题餐厅有限公司:关于刘帅与长春市开团主题餐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吉0104民初553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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