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佳佳润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吴啊仁斯其格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882执9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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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882执942号案件名称
营口佳佳润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吴啊仁斯其格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石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营口佳佳润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吴啊仁斯其格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终结执行用)(2021)辽0882执942号申请执行人:营口佳佳润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住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百寨办事处徐家村2层2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2MA10MQNF9Q。法定代表人:李丽娜被执行人:吴啊仁斯其格,女性,1971年02月14日出生,蒙古族,住内蒙古通辽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营口佳佳润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写明案由)一案中,因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辽0882执942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曹 洪 军审判员 审判员 陈继生、隋建羽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zdqz书记员 祖 燕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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