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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有平、刘润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4执恢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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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624执恢72号
  • 案件名称

    庞有平、刘润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怀仁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怀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庞有平;刘润泉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624执恢72号申请执行人庞有平,男,1962年5月18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市。被执行人刘润泉,男,1964年9月10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市。本院执行庞有平与刘润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至此,本院执行的(2021)晋0624执恢72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文锋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李梦琦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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