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德润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白胜当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2021)豫0329财保112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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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329财保112号之一案件名称
北京嘉德润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白胜当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审理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伊川县案件类型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审理程序
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北京嘉德润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白胜当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豫0329财保112号之一解除保全申请人:北京嘉德润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创益西路69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5790010019。法定代表人:王一珊,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建伟,河南国基(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白胜当,男,1980年5月4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2021)豫0329财保112号财产保全裁定,对被申请人白胜当名下的车辆予以查封,保全金额1100000元。北京嘉德润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本院经审查认为,因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白胜当名下豫C×××××的北京越野乘用车、豫C×××××的坦途货车、豫CR8577半挂牵引车(拖板车豫C×××××)、豫CR8503半挂牵引车(拖板车豫C×××××)、豫CR8502半挂牵引车(拖板车豫C×××××)的查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林笑迁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史岚岚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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