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元、李兴军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6执恢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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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6执恢275号案件名称
肖建元、李兴军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祁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肖建元;李兴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6执恢275号肖建元、李兴军:本院执行的肖建元申请李兴军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一案,经被执行人李兴军自动履行,执行金额5100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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