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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王清碧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24执恢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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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524执恢339号
  • 案件名称

    泸州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王清碧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叙永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泸州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王清碧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24执恢339号申请执行人:泸州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王清碧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524民初2514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泸州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清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泸州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之款9029.10元现已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泸州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泸州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524民初251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白光强书记员 : 谢 杨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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