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娜、张付保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8执恢20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1328执恢203号案件名称
李秀娜、张付保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唐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唐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李秀娜;张付保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唐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8执恢203号李秀娜:李秀娜与张付保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李秀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328民初528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张祥超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王 飞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丁树华、孙德荣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保641号 下一篇 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6执5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