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182执76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晋1182执767号案件名称
冯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汾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汾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冯某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汾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182执767号冯某某:冯某某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执行款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00元,其中,执行款5000元。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9月27日缴纳到汾阳市人民法院账户内。至此,申请执行的(2021)晋1182刑初126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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