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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徐彬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21)浙0802执2516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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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802执2516号之一
  • 案件名称

    孙思、徐彬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衢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孙思;徐彬;张涛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浙0802执251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孙思,女,1988年7月30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住衢州市柯城区。 被执行人:徐彬,男,1986年10月7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住衢州市衢江区。 被执行人:张涛,男,1984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住衢州市柯城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思与被执行人徐彬、张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撤回对徐彬、张涛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浙0802执251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叶志新 审判员刘道平 审判员张华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傅操林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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