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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三友金龙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潘万元等潘万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004执恢2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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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1004执恢2144号
  • 案件名称

    台州市路桥三友金龙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潘万元等潘万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台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台州市路桥三友金龙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潘万元;潘万才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4执恢2144号 潘万元、潘万才:你与台州市路桥三友金龙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恢复执行标的30315.88元,你已全部履行。现通知你,本院(2021)浙1004执恢2144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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