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顾凡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7执保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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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127执保120号案件名称
黄文、顾凡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蓝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黄文;顾凡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7执保120号顾凡:本院在执行你与被申请人黄文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蓝山县人民法院(2021)湘1127财保88号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定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黄文的银行存款、支付宝资金、微信钱包资金共计2053.98元。本院于2021年9月23日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了黄文的银行存款、支付宝资金、微信钱包资金,因黄文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钱包账户内余额不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部分保全。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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