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瑞锦盛置业有限公司、沈红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521执263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1521执2634号案件名称
宜宾瑞锦盛置业有限公司、沈红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宜宾瑞锦盛置业有限公司;沈红梅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521执2634号沈红梅、宜宾瑞锦盛置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沈红梅和宜宾瑞锦盛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255388.5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宜宾瑞锦盛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2021)川1521民初2773号民事调解书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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