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淑静、杨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921执保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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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921执保505号案件名称
周淑静、杨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沧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沧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周淑静;杨永;庄辉合同;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921执保505号关于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红滨、周淑静、杨永、庄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于2021年09月14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16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部分保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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