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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娟、王军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内0602执1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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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内0602执1410号
  • 案件名称

    杨晓娟、王军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0 0:00:00
  • 当事人

    杨晓娟;王军;韩明远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602执1410号杨晓娟(申请执行人)、王军、韩明远(被执行人):杨晓娟与王军、韩明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至此,杨晓娟(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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