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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秀英、李林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7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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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752号
  • 案件名称

    曾秀英、李林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蓬溪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曾秀英;李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林盛门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县支行;李林金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752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县支行、四川林盛门业有限公司、曾秀英、李林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县支行与四川林盛门业有限公司、曾秀英、李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100,0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四川林盛门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转账偿还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县支行27,602,961.75元(其中本金25,099,899.91元、正常息604,708.15元、罚息1,807,715.11元、复利90,638.58元),并缴纳本案执行费92,500元。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921民初257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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