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3执2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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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003执2423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方元飞;丁美云案件缘由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 州 市 黄 岩 区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1003执2423号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被执行人方元飞、丁美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与被执行人方元飞、丁美云为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2021)浙1003民特374号民事裁定书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021)浙1003执2423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院印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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