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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谢、刘超群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03执26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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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903执2653号
  • 案件名称

    陈谢、刘超群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益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陈谢;刘超群;张浩波;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03执2653号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红、陈谢、刘超群、张浩波本院执行的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陈红、陈谢、刘超群、张浩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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