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谢、刘超群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03执26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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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03执2653号案件名称
陈谢、刘超群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益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陈谢;刘超群;张浩波;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03执2653号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红、陈谢、刘超群、张浩波本院执行的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陈红、陈谢、刘超群、张浩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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