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6等与田某8等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京0113民初16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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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京0113民初16744号案件名称
田某6等与田某8等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北京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田某6;田某5;田某4;田某3;田某2;田某1;田某8;田某7案件缘由
法定继承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13民初16744号原告田某1,女,汉族,1955年8月6日出生,户籍地北京市大兴区,现住北京市顺义区,公民身份号码×××。原告田某2,女,汉族,1964年4月17日出生,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公民身份号码×××。原告田某3,男,汉族,1982年6月3日出生,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公民身份号码×××。原告田某4,女,汉族,1971年1月2日出生,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公民身份号码×××。原告田某5,女,汉族,1975年7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原告田某6,女,汉族,1979年8月27日出生,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公民身份号码×××。被告田某7,男,汉族,65岁,身份信息不详,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被告田某8,女,汉族,34岁,身份信息不详,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原告田某1、田某2、田某3、田某4、田某5、田某6诉被告田某7、田某8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原告田某1、田某2、田某3、田某4、田某5、田某6于2021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撤诉系原告田某1、田某2、田某3、田某4、田某5、田某6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田某1、田某2、田某3、田某4、田某5、田某6撤诉。审 判 员 宋万忠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法官助理 张盈滢书 记 员 石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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