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开涛、邓荣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824执恢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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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824执恢406号案件名称
刘开涛、邓荣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苍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苍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刘开涛;邓荣德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824执恢406号申请执行人:刘开涛,男,汉族,1969年10月3日出生,住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被执行人:邓荣德,男,汉族,1957年3月3日出生,住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申请执行人刘开涛与被执行人邓荣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根据申请,依据双方和解,已自动履行义务,并已兑现全部案款。对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苍溪县人民法院(2020)川0824民初991号案件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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