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欢、谢永南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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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401号案件名称
欧阳欢、谢永南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欧阳欢;谢永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40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欧阳欢、谢永南: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与被申请人欧阳欢、谢永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于2021年9月10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民初7545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欧阳欢、谢永南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1年9月17日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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