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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范光成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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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532号
  • 案件名称

    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范光成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泸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范光成;郭红梅;司传亚;泸州佳凯科技有限公司;淮安佳胜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532号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泸州佳凯科技有限公司、范光成、郭红梅、司传亚、淮安佳胜精密模塑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3108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425711元,其中,逾期租金282500元,剩余租金1030000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18589元,违约金5560元,利息73351元,执行费15711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至此,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泸0107民初1449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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