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祖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14执2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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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214执2729号案件名称
黄祖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黄祖祥案件缘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14执2729号申请执行人:陈伟,男性,1954年3月28日出生,住普兰店区。被执行人:大连仪表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24237515-5,住所地普兰店市皮口镇海北路187号。法定代表人:黄祖祥,。申请执行人陈伟与大连仪表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辽0214民初5185号,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欠款100.00,现该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大连仪表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陈伟于2021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此案并予以立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214民初5185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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