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兵兵、欧杨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03执27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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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03执2748号案件名称
陈兵兵、欧杨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益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陈兵兵;欧杨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03执2748号申请执行人:陈兵兵,男,1988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平江县。被执行人:欧杨,男,1965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益阳市赫山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兵兵与被执行人欧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0)湘0903民初2323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陈兵兵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确认申请执行人陈兵兵与被执行人欧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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