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521执恢32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0521执恢321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德清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张天佐;沈云海;俞泽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521执恢321号申请执行人张天佐被执行人沈云海、俞泽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天佐与被执行人沈云海、俞泽案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已全部受偿,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原案号(2019)浙0521执1610号】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与邓德瀚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2执保3677号 下一篇 白某、闻某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保1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