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明、王易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2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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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2439号案件名称
高文明、王易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高文明;王易;王易飞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2439号高文明、王易飞:高文明与王易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5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55元。至此,高文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502民初562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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