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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源食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李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豫1328执1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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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328执1678号
  • 案件名称

    河南省源食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李斌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唐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唐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河南省源食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李斌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豫1328执1678号申请执行人:河南省源食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411726MA3X6MHP8G。法定代表人:赵小勇,系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李斌,男,汉族,1973年2月15日生,住唐河县。河南省源食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斌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1328民初1632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李斌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河南省源食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依法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斌向申请人河南省源食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20000元,后申请人河南省源食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1328民初163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张祥超执行员  王 飞执行员  方奕玺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魏 冰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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