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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茂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722执恢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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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恢961号
  • 案件名称

    姜茂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东海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姜茂鹏
  • 案件缘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22执恢961号姜茂鹏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刘湾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8)苏0722执3553号。经本院恢复执行,现已执行完毕,本院作出的(2018)苏0722民初4525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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