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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929执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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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929执399号
  • 案件名称

    王家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白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王家财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929执399号王家财:关于你罚金一案,白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9日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陕0929刑初4号刑事判决书移送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王家财支付罚金3000元。执行过程中,2021年9月1日,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王家财账户内存款3000元至本院专用账户。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一项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929执399号案件执行完毕。本通知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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