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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玉文、杨祥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4执4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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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624执499号
  • 案件名称

    季玉文、杨祥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山西省怀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季玉文;杨祥鼎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624执499号申请执行人:季玉文,男,1966年10月16日生,汉族,山阴县人,现住山阴县北周庄镇郭庄村2区8号。被执行人:杨祥鼎,男,1987年12月10日生,汉族,山东省滕州市人,现住怀仁市蔬菜大市场如意调料店。申请执行人季玉文与被执行人杨祥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624执499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庞乃贵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冯晓靖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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