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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521执恢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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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521执恢340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德清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委委;俞洪发;翟东宁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521执恢340号申请执行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钟委委、俞洪发、翟东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钟委委等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前执案号(2021)浙0521执253号,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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