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权跃申请姚作云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581执126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581执1268号案件名称
马权跃申请姚作云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武冈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姚作云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581执1268号马权跃,男,1965年1月24日出生,住所地武冈市,联系电话000000××××0姚作云,男,1968年2月7日出生,住所地武冈市马权跃申请姚作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581民初1554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马权跃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581民初1554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 唐 剑审判员 :李艳红审判员 :刘建平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王 洪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沈阳和平美健奥亚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2执7668号 下一篇 叶新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622执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