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马权跃申请姚作云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581执126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581执1268号
  • 案件名称

    马权跃申请姚作云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武冈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姚作云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581执1268号马权跃,男,1965年1月24日出生,住所地武冈市,联系电话000000××××0姚作云,男,1968年2月7日出生,住所地武冈市马权跃申请姚作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581民初1554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马权跃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581民初1554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 唐 剑审判员 :李艳红审判员 :刘建平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王  洪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