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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江丽、梁经怀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02执恢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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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302执恢618号
  • 案件名称

    林江丽、梁经怀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遵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林江丽;梁经怀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02执恢618号林江丽、梁经怀:林江丽与梁经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213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72138.00元。至此,林江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302执415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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