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胜华、彭灿军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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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425号案件名称
胡胜华、彭灿军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胡胜华;彭灿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425号胡胜华彭灿军:申请人胡胜华与被申请人彭灿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胡胜华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民初8685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彭灿军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1年9月23日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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