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2021)冀1102民初536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1102民初5369号
  • 案件名称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 审理法院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衡水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衡水万呈商贸有限公司;衡水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庆元;李庆华
  • 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21)冀1102民初5369号原告: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388号。法定代表人:崔玉鹏,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宇,系原告公司员工。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志辉,系原告公司员工。被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北方工业基地园区路3号。法定代表人:李庆华,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艾红镇,系被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推荐。被告:衡水万呈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麻森乡大夏寨村南。法定代表人:靳春梅,董事长。被告:衡水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街379号1-6层。法定代表人:李庆元,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艾红镇,系被告衡水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荐。被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北方工业基地园区路3号。法定代表人:李庆华,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艾红镇,系被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推荐。被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1号楼18层1801。法定代表人:李庆华,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艾红镇,系被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被告:李庆元,男,1974年6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委托诉讼代理人:艾红镇,系被告李庆元所在单位衡水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荐。被告:李庆华,男,1978年6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委托诉讼代理人:艾红镇,系被告李庆华所在单位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推荐。原告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衡水万呈商贸有限公司、衡水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庆元、李庆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6日立案。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前支付原告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979,901.7元;二、被告衡水万呈商贸有限公司、衡水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庆元、李庆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13,60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6,800元,由被告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衡水万呈商贸有限公司、衡水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盖天力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庆元、李庆华负担,于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河北衡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 判 员 牛金雪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法官助理 曹莹玉书 记 员 姜 瑞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